各有关单位:
为规范和加强团体标准管理,依据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《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,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(以下简称“中宝协”)对已达到复审期限的团体标准有序开展复审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复审范围
2020年12月31日前发布实施的中宝协团体标准。
二、复审要求
中宝协团体标准化工作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团标委”)委员围绕团体标准的适用范围、内容框架、技术指标、使用情况和实施效果等方面,向标准起草组发出复核审查通知,并对反馈意见进行评定,作出继续有效、修订(含整合修订)或废止的复审结论。
三、复审内容
本次复审重点审查团体标准与国家现行标准的协调性,全面复审标准中各项技术规定,合理确定复审结论。现行团体标准内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在复审意见表中进行详细说明:
1.团体标准中部分内容与国家政策、现行法规制度存在不一致的;
2.团体标准中部分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;
3.团体标准中部分内容技术要求低于强制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;
4.团体标准中部分内容与国家现行标准技术不衔接,或者与有关标准的内容存在不一致、不协调的;
5.团体标准中部分内容不符合《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》及有关政策规定的;
6.团体标准中部分内容存在陈旧落后、不适用新技术、新业态、新产品、新模式理念,不符合当前发展需要的;
7.团体标准执行过程中,根据各方反馈的有关意见和建议,实施效果不理想,需要对团体标准内容进行调整的。
四、工作安排
请标准起草组高度重视中宝协团体标准复审工作,认真填写《中宝协团体标准复审意见表》(见附件)反馈至团标委秘书处。团标委将结合起草单位意见进行标准的复审工作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马悦悦、李梦楠
电 话:010-58276072、010-58276063
地 址: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C栋2215
邮 箱:zbxtbw@jewellery.org.cn
附件: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复审工作表
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
团体标准化工作委员会
2026年7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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